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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信行动态 >第24期信行私享会:法律文书写作“三板斧”2025年1月3日,我所于多功能厅成功举办第24期“信行私享会”,本次私享会的主题是法律文书写作“三板斧”。私享会由河南信行律师事务所王紫业律师担任主讲人,活动现场,他凭借专业且深入浅出的讲解,将法律文书写作的精髓与要点一一剖析,让复杂的知识变得通俗易懂。本所实习律师积极参与其中,此外,张帆主任也亲临现场,其全程的参与不仅体现了对本次活动的高度重视,更为实习律师们树立了榜样,激励着大家在专业学习与实践之路上稳步迈进。
王紫业律师以亲自承办的典型案件为切入点,将案件中的上诉状以及答辩状实例全方位、立体式地展现在参会者面前,借此深入浅出地总结出法律文书写作的三大关键要诀。
其一,培养 “法官思维”。王紫业律师指出,律师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常常会因过于专注自身诉求,从而“自说自话”,致使文书内容主观、视野狭隘,难以打动法官。因此,下笔之前,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法官的角度去构思,为法官理解并支持我方主张提供条理清晰的信息以及环环相扣的论述路径,从而巧妙引导法官的判断。
其二,确保 “有理有据”。论点的夯实离不开确凿的“事实支撑”,更需要精准对应的法律依据,这是法律文书创作的重中之重。王紫业律师着重强调,在引用法律条文时,务必精确到具体的条款,绝不能使用 “相关规定” 这类模糊不清的表述,以免给文书减分。
其三,雕琢 “外在形象”。法律文书堪称律师面向外界的 “第二张脸面”,其呈现形式直接关乎专业形象。字体不能过小,以方便法官阅读,关键观点加粗突出,一目了然,排版更要美观大方,给人以严谨、专业之感。为助力参会者后续实践,王紫业律师会后还贴心地将精心整理的《公文格式》资料群发给大家,供众人参考学习。
私享会上,张稼鑫、苏春玲、钱国利等实习律师一一谈论了本次学习心得,并就有关疑问与王紫业律师进行了讨论。最后,张帆主任点明,法律文书从本质上来说,与议论文写作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需要具备清晰明确的论点、坚实有力的论据以及逻辑严密的论证过程。以上诉状和答辩状为例,其核心要义在于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展开精准答辩,力求简洁明了,避免节外生枝,无端产生更多新的争议点,让案件审理能够沿着清晰的主线推进。谈及代理词时,张帆主任更是着重强调,代理词撰写环节需要律师更加深度地代入法官思维,既要大胆 “破”,又要巧妙 “立”,全方位、系统性地回应整个庭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问题,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代理词在案件推进中的关键作用。
通过这场思想的盛宴,参会人员在法律文书写作这片专业领域收获了新的认知,为日后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筑牢了根基,也为律所整体业务水平的提升注入了强劲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