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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信行业绩 >信行律师代理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案获再审改判近日,河南信行律师事务所王紫业律师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行政裁定书,代理当事人在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案中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改判支持我方当事人诉求。 该案源于一起历时多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我方当事人于2003年取得一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其后,本案原告以前述证件发证机关为被告、我方当事人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以发证前该宗土地存在权属争议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我方当事人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作出了撤销判决。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王紫业律师细致研判案件证据材料,完整还原案涉土地发证前、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房屋征收拆迁和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事实,结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提出了本案原告与发证行为缺乏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诉的利益,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的抗辩意见。
前述抗辩意见在本案再审审查和再审中均获法院采纳。经审理后,法院先后作出提审和撤销原判、驳回本案原告起诉的裁判结果。
不同于民事诉讼,行政案件中原告资格问题是启动司法审查程序的“敲门砖”。本案通过精准锁定“利害关系”这一要件,通过再审程序扭转了一审、二审的裁判结果,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历史遗留的征收拆迁纠纷,必须严格依据物权变动规则和征收补偿的法律事实来界定当事人诉权,而非仅仅以存在于表象的争议,启动对既有行政行为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