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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医院利用网络冒充知名医院 该当何“罪”?

    日前,上海市工商局对一起医疗美容医院的虚假宣传案进行立案调查。被调查的“上海华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假借正规医院之名,诱骗患者就诊,并利用百度竞价排名将网站“偷梁换柱”,欺骗消费者,此事一经报道就引起了广泛关注。

 

 

先假冒后“附属”山寨”医院利用网络行骗


20145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向上海市工商部门投诉,一家名为上海华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机构假冒交大九院的网站,诱骗患者就诊。


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调查发现,伪造的网站上提供咨询的专家根本不是交大九院的专家,而是华美医院聘请的网站维护人员;网页上的医生照片也不是交大九院的医生,而是华美医院聘用的医生。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华美医院还利用百度网站的竞价排名机制,只要患者在百度上搜索“九院”、“九院官网”、“九院地址”等词汇,搜索结果中排名第一的就是华美医院的网页链接。患者一旦点击这些链接,就会被引入华美医院伪造的网站。


最终,工商机关认定,上海华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责令其关闭违法网页,并对处以罚款20万元。


然而,没过多久,网络上又出现了一个几乎和被查处的华美医院网站一模一样的网站。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网站电话里提供的地址,并没有找到交大九院,而只找到了华美医疗美容医院。当执法人员问及该美容医院和上海交大九院是什么关系时,该美容医院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是上海交大九院的附属医院,并表示上海交大九院是综合医院,而他们是美容专科的整复外科。

 

华美医院 涉嫌虚假宣传处罚合法有效


我所贺学文律师接受河南法制报的邀请对此类案例进行分析,本案中,华美医院的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诚实信用和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工商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认定上海华美医院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责令当事人关闭网页,并从重罚款20万元的处罚合法有效。

  

 

网络服务提供者 应该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本案中,百度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也存在一定过错。百度的竞价排名是一种按效果付费的网络推广方式,所谓按效果付费,就是让广告主体按照广告投放后带来的用户或是潜在客户的数量来付费,特点是展示不收费、点击不收费、只有给广告主体带来有效收益时才收费。


贺律师指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贺律师指出,实践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明知、应知所链接的内容侵权。百度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止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否则,就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三方合力 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贺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想要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至少需要工商部门、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三方的共同努力。


首先,工商部门等审查监管机构要加大网络巡查力度,扩大网络巡查范围,重点关注既与消费者息息相关,又高度依赖竞价排名进行商业推广的民生领域。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罚,使违法者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的高昂成本,打消其再次违法的意图。


其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加强网络服务管理,最大可能防止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


最后,消费者可从3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对网络广告与宣传要保持平常心态,不可轻信商家承诺,须客观了解产品信息;二是在接受服务时,要注意考察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情况,以及证照是否齐全;三是要保存好相关票据,当遭遇侵权行为时,可以利用这些证据,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或是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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